******有限责任公司
2025-2026年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西安市第十七再生水厂(原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西安市第十八再生水厂(原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2025-2026年次氯酸钠采购,暂估采购量2720吨,比选控制价为******元,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一年,每批次具体送货时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3160号西安市第十七再生水厂(原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西安市莲湖区大兴西路西安市第十八再生水厂(原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其他: /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本比选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资质要求:参与本次比选的次氯酸钠生产厂家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品种含次氯酸钠);参与本次比选的次氯酸钠代理商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注:例如要求2022、2023、2024年无连续亏损,比选申请人2022、2023亏损或2023、2024或2022、2023、2024亏损,均不符合财务要求。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次氯酸钠(有效氯含量(以Cl计)≥10%)年供货量在1300吨及以上的供货业绩;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比选
(1)接受代理商参选,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时,提供所参选货物的制造商对其的授权。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本次比选。
(2)比选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附制造商资格声明。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药剂,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本次比选。
3.2.2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 4 月 8 日至2025年 4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 ******集团招投标交易平台(******:8000/cdht/)完成注册,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点击报名,无需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
4.4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4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有限责任公司二楼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服务中心(网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3160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8217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