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的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提前进行采购意向公开。现将我校2025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采购意向公开的项目范围
1、以项目为单位,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具体要求:
1)中央财政专项项目采购预算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其所属子项目均须公开采购意向;
2)校内基本支出预算采购项目,除“服务一招三年,2025年须续签合同的”项目外,以单独项目实施采购的、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均须公开采购意向。
2、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二、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要求
采购意向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采购意向填报参考文本见附件一。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
三、采购意向填报的依据
在部门预算批复前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二上”内容为依据;部门预算批复后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为依据。
四、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安排
1.2025年2月18日前,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各项目单位按通知要求填报项目采购意向******办公室(办公楼519室,联系人:姚敏,联系电话:1441);******,邮件主题:╳╳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意向。
2. 2025年2月20******办公室统一将采购意向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
五、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确保我校政府采购工作合法合规顺利开展。
2.采购意向公开是采购项目情况概况性信息发布,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 项目管理部门应以部门预算为依据应报尽报,未按要求完成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不予开展招标采购。
特此通知。
附件:
1.采购意向填报文本格式
2.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网址:******/zcfg/mof/202003/t******_******.htm)
3.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网址:中央政府采购网 (zycg.gov.cn))
******办公室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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