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生产项目(三期)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常熟市行政审批局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常行审投备〔2024〕68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国有资金 。 ******有限公司 (招标人)委托******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生产项目(三期)监理 (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董浜镇越雪路
2.1.2建设规模:监理范围内厂房总建筑面积约57094.98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受监工程总投资约12500万元。
2.1.3监理合同估算价: 222.96 万元
2.1.4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58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5月30日。
2.1.5其他:/。
2.2 本工程招标范围如下:施工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建筑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
3.8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申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申请人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3年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4月8日08时30分至 2025年4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分中心(******:8086/dlrk/019003/******2/changshu.html)。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2025年4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
8.2 本工程监理范围内新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生产项目(三期)15间厂房和配电间,总建筑面积约57094.98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7080.57平方米,最高框架5层,最大高度22.8米,最大跨度8.9米,室外配套给水管最大管径小于1米,排水管最大管径小于1.5米,监理范围内工程造价约12500万元。
8.3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8.4******检察院系统均已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工作,故本工程不再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详见苏建招函(2018)17号。
8.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到下载中心下载《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8.6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 部委令第11 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8.7本工程免收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微街9号月亮湾国际中心23楼
联系人:何安山
电 话:0512-******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熟市三环东路8号 常熟国际装饰城1幢A4011
联 系 人:陈钧
电 话:0512-******
传 真:0512-******
******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2-******
10.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4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