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4年永清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永清县抗旱应急(泵站)项目 已由 ******水利局 以 廊水政【2024】4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永清县东庞各庄村北王泊自排渠与新民兵二渠交口新建1处节制闸提水泵站,流量260立方米每小时;石各庄村南王泊自排渠和四支渠交口处新建1处节制闸提水泵站,流量346立方米每小时。本次对该工程施工进行招标,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 建设地点:廊坊市永清县域内;
2.4 最高限价:78.5217万元(大写:柒拾捌万伍仟贰佰壹拾柒元整)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 2023年度******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 1 年,则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3.4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模式。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5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有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才能参加投标,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9:00至2024年12月3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全部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3日 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 F 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候选人内容增加《中小企业声明函》。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联系人:高伟利,联系电话:0316-******。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水务局 电话: 0316-******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务局
地 址: 廊坊市永清县益昌中路223号
联 系 人: 冯浩
电 话: 0316-******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自然公园东门2号院
联 系 人: 高伟利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