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大佳何菜市场摊位招租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经村两委会商议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将宁海县大佳何菜市场摊位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海县大佳何菜市场摊位招租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菜市场摊位招租。
3、租赁用途:仅用于肉摊、蔬菜、海鲜、其它摊位等
4、出租年限:1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公安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未经招标单位允许,不得分包。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三、标底
序号 | 摊位 | 标底 | 序号 | 摊位 | 标底 | 序号 | 摊位 | 标底 |
1 | 肉摊24 | 45000 | 2 | 蔬菜摊35 | 39000 | 3 | 蔬菜摊36 | 37000 |
4 | 海鲜摊50 | 30000 | 5 | 水产摊11 | 18000 | 6 | 水产摊13 | 27000 |
7 | 淡水产摊9 | 40000 | 8 | 干货摊7 | 15000 | | | |
四、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2:00-16:00。
2、报名地点: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委会楼下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肉摊保证金10万元,蔬菜摊、海鲜摊、淡水产摊保证金5万元,其它摊位保证金3******银行回执单交至何常明登记)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7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后弃标的没收保证金2万元,中标后保证金可抵承包款(多还少补)。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4年12月19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交入大佳何村账户(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银行大佳何支行)。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六、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0日14: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海县大佳何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何西路6号)
注:开标当日,竞租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参与开标,如果非本人或无任何正式委托手续的,取消竞租资格;
七、唱标方式:
1、按照标的标底序号01号至08号依次进行报价;
八、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暗标的方式招标,投标报价为一年的承租款(报价保留到“元”)。每一个标的按照投标人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低于标底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有效竞包商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八、承租款的支付
承包期限为1年,先付后用。在中标公示期满3天后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一年的承包款,未按要求签订合同、未付清承包款的,视作为违约,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2万元。
承租人需缴纳承包保证金2000元,在租期内没有违法市场规章制度及合同条款,且摊位设施无损坏,在租期满后退还;如有违反市场规章制度及合同条款的按规定扣除,如路有摊位设施损坏的按价赔偿。
逾期不能交足承包款的视作弃标处理,没收保证金2万元。
九、其他
1、各种证照、费税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2、承包期内各种内部设施维修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3、经营期间,如由经营管理不当导致的事故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赔偿。
4、各摊位在承包期内水电费用全部由各承包户自行支付。
5、市场内活水产品如因停电或电力线路故障造成损失,村不予补偿。
6、所产生的水、电费由承包者负责,如不按时缴纳水电费,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如造成损失,后果承包者自行承担。
7、所有摊位均不能落地摆放。
8、如投标人有拖欠业主集体资金的,先将拖欠款付清后,方可参加本次招租的投标;如未付清的,包括同一户口簿的所有人员都将不能参加本次招租的投标。
9、未尽事宜在招标前说明。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 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
联系人:何荣军******
何秀侠******
袁和望******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金山国际广场商务5号楼8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