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孙氏镇王各庄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安县孙氏镇王各庄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已由文安县行政审批局以文审批字(2024)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及村街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2024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199万元,剩余资金村街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立铺砖路面,面积11175㎡;新建混凝土路面:路面做法为150mm厚C25混凝土面层+150mm厚含灰量14%灰土垫层。其中3m宽路面长334m,面积1002 m;4m宽路面长1573.25m,面积6292㎡;5m宽路面长1641m,面积8205㎡;低洼地面回填外购土1200m3;安装太阳能路灯:太阳能路灯40W、灯杆高8m,共计20套。建设地点:文安县孙氏镇王各庄村。计划工期:6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合同估算价:******.72元(大写:贰佰零捌万零捌佰壹拾玖元柒角贰分)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全部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其他公式内容
本项目采用******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路创鑫华城B座24层,联系人:阚瑞龙,电话:******,邮箱:******。
9.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
******人民政府
电话:******
邮箱:******
10.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文安县孙氏镇王各庄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0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政府
地 址:廊坊市文安县孙氏镇
联 系 人:曹盼增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路创鑫华城B座24层
联 系 人:阚瑞龙
电 话:0310-****** ******